离婚维权
1.女性提出离婚主要有哪几类理由?
据有效数据统计,在以往审理的家事案件中,离婚案件平均占65%以上,而女性提出离婚的比例大大增加,女性提出离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理由:
① 家庭暴力
尽管当代社会女性的地位有了大幅度提高,但许多男性仍无法摒弃“大男子主义”思想,认为对老婆动手或打老婆十分正常,有些还伴有酗酒和赌博恶习,加剧了暴力行为的发生。而女性往往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忍气吞声、得过且过,加之维权能力欠缺,导致暴力行为变本加厉。
② 夫妻长期分居
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夫妻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共同生活,长期分居导致感情越来越淡,不同的生活经历也使得双方的价值观、生活需求等差异越来越大。有些夫妻在外出后彼此联系越来越少,分居数年后甚至不知对方身处何方。
③ 婚外情
婚外情已成为婚姻解体的重要原因,婚外情的发生一方面与道德观念、家庭责任意识的欠缺有关,另一方面,随着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一部分人尤其是掌握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男性的心态和价值观开始发生变化;另外,部分人外出打工后有了各自独立的生活空间,收入提高使得他们对精神生活、婚姻伴侣的要求也发生变化。
④ 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
目前不少人是经人介绍相亲,主动信奉或被动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短时间内“闪婚”,婚前相处时间短,感情欠缺磨合;在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下,难以建立起家庭责任感,由于性格差异或发现对方有不良生活习惯,极易因琐事发生争吵,伤害感情引发离婚。
⑤ 其他原因
除上述原因之外,经济因素、家庭成员关系处理等因素也会对婚姻关系产生影响。夫妻双方父母意见、婆媳关系的处理、子女抚养和老人赡养问题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干预都会挫伤夫妻感情和婚姻质量。
2.离婚维权一般都会遇到哪些问题?
而当女性面对婚姻问题向法院起诉离婚,常会遭遇以下困境
① 离婚诉讼时限长
虽然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社会家庭地位的不断提高,经济和精神上对男性的依附逐步降低,在婚姻出现危机时更勇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女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符合夫妻离婚的法定条件时,对方又往往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拒绝离婚,导致离婚时限拖长。
② 财产分割遇瓶颈
离婚诉讼中,法院依法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时,女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付出的家务劳动的价值往往得不到补偿,此外,部分女性对丈夫的财产状况及收入来源缺少全面了解,即便男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也很难举证证明。
③ 损害赔偿举证难
起诉离婚时女性往往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作为无过错方的女性要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证据证明男方存在“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行为十分困难。
④ 子女抚养有障碍
在涉及有子女的离婚诉讼中,女性往往都强烈要求子女的抚养权,但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后,女性再婚的难度也会增加。在物价上涨的社会背景下,当法院判令男方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教育时,女性到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的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
3.针对前述现象,女性在婚姻中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建立自信,向大家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① 努力捍卫婚姻,防止草率离婚
离婚,是一段婚姻关系的最终结束,是夫妻两个人感情划上句号的最终结局。任何一种形式的离婚,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这里的代价,不仅仅包括给财产带来重大损失,更包含情感上、心灵上的创伤。
因此,应对婚姻保持敬畏感,在深思熟虑、充分磨合准备的情况下进入婚姻;在婚后则应树立起强烈的家庭责任感,从家庭和谐的全局出发,问心无愧地扮演好家庭角色,防止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② 学会自信独立,善于经营家庭
女性要提高自身经济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工作中寻找价值,对生活有自主的见解,保持自信优雅;同时,还应加深对丈夫的了解与沟通,对夫妻、婆媳、亲子关系中产生的问题,要学会艺术处理的技巧、运用成熟理性的方法,使夫妻双方更好地改善、提升自我,为经营完整的家庭而努力。
③ 不惧走出婚姻,提高维权能力
如果经过努力,婚姻确实难以继续,且无法通过自行协商解决的,那么请勇敢直面问题,保护并爱惜自己,与不幸福的婚姻说再见。痛苦的婚姻不仅耽误了自己的幸福,也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同时,女性应加强诉讼能力,正当地维护自身权益。若在婚姻期间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发现丈夫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时,应通过向妇联、公安求助,通过寻求证人、保留现场等手段收集证据,以便在婚姻关系难以维系而向法院起诉离婚时,能获得应有的损害赔偿,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 树立和谐理念,调解解决纠纷
若婚姻问题最终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那么要首先树立“调解和好为重,维护家庭稳定”的理念,将调解协商作为解决婚姻矛盾的最佳方法。
尽可能抛弃不理智的作法,摒弃“只为争一口气”的想法,相信“退一步海阔天空”,以有利于孩子成长、高效化解纠纷为目标,善于倾听并采纳调解老师的意见,诚意与对方协商并不断调整方案,直至平稳妥善地解决矛盾。